2024年金昌市工伤保险待遇调整全部发放到位
按照甘肃省人社厅、甘肃省财政厅调整2024年度工伤保险有关待遇通知要求,9月份对全市工伤职工伤残津贴和因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抚恤金相关待遇进行了调整,从2024年1月1日起执行。
伤残津贴调整后,按伤残等级,一级伤残每人每月增加85元、二级伤残每人每月增加81元、三级伤残每人每月增加78元、四级伤残每人每月增加74元、五级伤残每人每月增加70元、六级伤残每人每月增加63元。按伤残职工退出工作岗位前工作时间,一至四级伤残职工工作时间不满10年、满10年不满20年、满20年不满30年、满30年及以上不同年限的,分别再增加11元、21元、31元、41元;五至六级伤残职工按工作时间不满10年、满10年不满20年、满20年不满30年、满30年及以上不同年限,分别再增加1元、11元、21元、31元。
供养亲属抚恤金调整后,配偶每人每月增加36元,其他亲属每人每月增加30元,孤寡老人或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基础上再增加5元。
本次工伤保险待遇调整后,伤残津贴月人均增加88.6元,增幅2.56%;供养亲属抚恤金月人均增加32.15元,增幅2.34%。截至目前,全市230名领取伤残津贴人员和429名领取因工死亡供养亲属抚恤金人员的工伤保险待遇已全部调整发放到位。9月份共发放各项工伤保险待遇208.97万元,补发1-8月份各项工伤保险待遇26.98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