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积极推行案件分流机制妥善高效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
为充分发挥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的职能作用,我市积极探索研究,创新工作方法,在信访领域建立了案件分流制度。对于因欠薪引发的上访事件,信访部门首先以安抚情绪和解释疏导为主,防止矛盾激化和事态扩大,然后将受理案件审核后,按照“企业负责、行业主管、属地管理”的原则,把案件分流至县区政府和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并通知责任单位第一时间介入,现场进行受理、交办、协调解决。如遇到复杂情况,再通知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和有关成员单位共同协商处理,充分发挥了部门的监管责任和职能优势,提高了案件处理效率,营造了良好的清欠秩序,有效缓解了过去涉及农民工欠薪信访案件“一刀切”地移送劳动保障行政执法机构处理导致“案件多、人员少”的矛盾。
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是一项复杂的工作,特别在工程建设领域,由于非法转包、层层分包、挂靠承包、垫资施工等现象屡禁不止,工程款、劳务费、工资问题交织在一起使案件变得错综复杂,当前治理建筑领域市场秩序、规范劳动用工行为不再是人社部门一家的职责,有关单位要各司其职、各尽所能,发挥联动作用,形成工作合力,才能真正构建起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的组织体系。下一步,我市将在坚持落实该项制度的同时,完善相应的配套政策文件,明确案件处理流程及各成员单位相应的工作职责,切实发挥出根治拖欠领导小组办公室的统筹协调作用、信访部门的案件分流作用,高效妥善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
(劳动保障监察支队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