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11620300438260106W/2026-28119
- 主题分类:公示公告
- 发文机关:金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发文日期:
- 标 题:关于同意金昌市丽城职业培训学校等3家社会培训评价组织续期备案的批复
- 发文字号:
- 时效:
- 主 题 词:
- 内容概述:金昌市丽城职业培训学校、金昌市八建职业培训学校、金昌市金川区新未来职业培训学校:根据省人社厅《关于做好2025年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机构续期备案工作的通知》(甘人社通〔2025〕128号)和《关于印发〈甘肃省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实施规程〉的通知》(甘人社通〔2021〕209号)要求,鉴于你们3家社会培训评价组织有效期不足2个月且有意愿继续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我局组织人员对其进行了续期备案资料核查及...
关于同意金昌市丽城职业培训学校等3家社会培训评价组织续期备案的批复
金昌市丽城职业培训学校、金昌市八建职业培训学校、金昌市金川区新未来职业培训学校:
根据省人社厅《关于做好2025年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机构续期备案工作的通知》(甘人社通〔2025〕128号)和《关于印发〈甘肃省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实施规程〉的通知》(甘人社通〔2021〕209号)要求,鉴于你们3家社会培训评价组织有效期不足2个月且有意愿继续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我局组织人员对其进行了续期备案资料核查及现场复核。经专家组综合评估、局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续期备案。
请各单位严格按照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相关管理规定,在备案范围内规范开展评价工作,确保认定质量。续期备案有效期自本批复印发之日起计算,有效期3年。期满需继续延期的,请按规定提前申请。
此复。
金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