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11620300438260106W/2025-28023
- 主题分类:公示公告
- 发文机关:金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发文日期:
- 标 题:关于公开征集社保领域中介机构欺诈骗保问题线索的公告
- 发文字号:
- 时效:
- 主 题 词:
- 内容概述:为深入开展社保领域打击中介机构欺诈骗保专项行动,切实维护社会保险基金安全,保障参保人员合法权益,现向社会公开征集金昌市范围内社保领域中介机构欺诈骗保违法违纪违规问题线索,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问题线索征集范围(一)中介机构违规组织办理社保业务、牟取不法利益问题。
关于公开征集社保领域中介机构欺诈骗保问题线索的公告
为深入开展社保领域打击中介机构欺诈骗保专项行动,切实维护社会保险基金安全,保障参保人员合法权益,现向社会公开征集金昌市范围内社保领域中介机构欺诈骗保违法违纪违规问题线索,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问题线索征集范围
(一)中介机构违规组织办理社保业务、牟取不法利益问题。包括中介机构招揽、组织不符合条件人员一次性补缴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费、以挂靠方式缴纳社保费;组织临近50周岁女性灵活就业人员提供虚假劳动关系证明缴存养老保险费、骗取养老保险待遇;组织以虚构的劳动关系在用工所在地之外参加工伤保险等。
(二)用人单位违规组织、协助办理社保业务问题。包括用人单位为非本单位职工参保,为参保人员违规办理提前退休提供虚假材料;组织、协助灵活就业人员提供虚假劳动关系证明缴纳养老保险费、骗取养老保险待遇等;伪造、篡改死亡证明、职业病诊断证明等材料骗取工伤保险待遇。
(三)个人以欺诈手段违规参保、违规领取待遇问题。包括个人伪造档案资料、身份证明,虚构个人信息、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等违规参保、违规补缴、违规提前退休、违规领取待遇;隐瞒服刑、死亡等信息,违规领取社保待遇;重复领取养老保险待遇等;伪造、篡改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结论,骗取工伤保险待遇。
(四)公职人员收受贿赂、利用职务之便等违规办理业务问题。包括在经办服务、劳动关系确认、认定鉴定等环节内外勾结,为不符合条件人员办理参保、补缴、社保关系转移接续、待遇核定、待遇调整等业务;为帮助补缴养老保险费,违规出具法律文书等;伪造、篡改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结论骗取工伤保险待遇等。
二、问题线索征集方式
凡列入本次公开征集线索范围情形之一的,可通过以下渠道提供线索(具体举报受理联系方式附后):
(一)可直接拨打监督举报电话。
(二)可通过邮寄方式将有关举报信及证据资料邮寄至金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或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三)可通过电子邮件、传真等方式提供线索或举报。
三、监督举报奖励
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对涉嫌欺诈骗取、套取或者挪用贪占社保基金的违法违纪违规行为进行举报。对实名举报且符合规定情形的,经查证属实后,将依据《甘肃省社会保险基金监督举报奖励实施办法》予以奖励。
特此公告
金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8月2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