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11620300438260106W/2025-27932
- 主题分类:公示公告
- 发文机关:金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发文日期:
- 标 题:关于向张立庆送达退回多享受社会保险待遇催告书的公告
- 发文字号:
- 时效:
- 主 题 词:
- 内容概述:张立庆:我单位于2024年6月3日向您送达了《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理决定书》,要求限期退回多享受的社会保险待遇,您在法定期限内既未申请行政复议,也未提起行政诉讼,又未履行我单位作出的行政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五十四条之规定,我单位现依法向您催告,我局已作出《退回多享受社会保险待遇催告书》。因无法联系到你本人,现向你公告送达《退回多享受社会保险待遇催告书》。
关于向张立庆送达退回多享受社会保险待遇催告书的公告
张立庆:
我单位于2024年6月3日向您送达了《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理决定书》,要求限期退回多享受的社会保险待遇,您在法定期限内既未申请行政复议,也未提起行政诉讼,又未履行我单位作出的行政决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五十四条之规定,我单位现依法向您催告,我局已作出《退回多享受社会保险待遇催告书》。因无法联系到你本人,现向你公告送达《退回多享受社会保险待遇催告书》。请你自本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我局领取退回多享受社会保险待遇催告书。逾期不来领取的,视为送达。逾期本催告书即发生法律效力。请您在收到本催告书之日起10日内退回多享受的失业保险待遇,共计人民币5832元,大写伍仟捌佰叁拾贰元整。
如对履行该义务有异议的,请自收到本催告书之日起3日内向我单位提出陈述和申辩。如无正当理由,逾期仍不履行义务的,我单位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联系电话:0935-8315610/82223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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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1月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