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拨付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后续补贴的公示
根据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市政府国资委、市总工会、市工商联《关于转发〈甘肃省全面推行中国特色企业新型学徒制 加强技能人才培育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金人社发〔2021〕207号)、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职业技能提升行动(2019-2021年)培训补贴专项资金管理的通知》(金人社发〔2019〕471号)和市人社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工作验收的通知》精神,我局随机选取评审专家对2021年以来实施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并已经预拨补贴资金项目进行考核验收,拟拨付后续补贴资金,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公示期5天(2024年10月28日—11月1日),如有不符合相关政策的,公示期间可通过正规渠道向我局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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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