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11620300438260106W/2024-27856
- 主题分类:公示公告
- 发文机关:金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发文日期:
- 标 题:关于向赵雷贵亲属送达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理决定书的公告
- 发文字号:
- 时效:
- 主 题 词:
- 内容概述:赵雷贵亲属: 经核实,赵雷贵(620302192912130419)系金昌市社保中心领取工伤护理费人员,于2022年3月1日死亡。赵雷贵亲属于2022年4月至2023年2月继续领取工伤护理费的行为属于违规领取工伤保险待遇。我局已作出《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理决定书》(金人社劳监处字〔2024〕31号)。
关于向赵雷贵亲属送达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理决定书的公告
赵雷贵亲属:
经核实,赵雷贵(620302192912130419)系金昌市社保中心领取工伤护理费人员,于2022年3月1日死亡。赵雷贵亲属于2022年4月至2023年2月继续领取工伤护理费的行为属于违规领取工伤保险待遇。我局已作出《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理决定书》(金人社劳监处字〔2024〕31号)。因无法与赵雷贵亲属联系,现向赵雷贵亲属公告送达《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理决定书》(金人社劳监处字〔2024〕31号)。请赵雷贵亲属自本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我局领取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理决定书。逾期不来领取的,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决定,可在公告期满后60日内,向金昌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在公告期满后六个月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逾期本决定书即发生法律效力。
联系电话:(0935)8315610
联系地址:甘肃省金昌市金川区新华路70号
金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6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