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11620300438260106W/2023-00007
- 主题分类:政策解读
- 发文机关:金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发文日期:
- 标 题:灵活就业人员到达法定退休年龄,缴费年限不满15年,可以延迟退休吗?
- 发文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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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 题 词:
- 内容概述: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到达法定退休年龄(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时,养老保险缴费累计不满15年,延迟退休分两种情况:以2011年7月1日出台实施《社会保险法》为分界点来区分: 第一种情况:在《社会保险法》实施后参保并缴费的,到达法定退休年龄缴费年限不满15年的,可以延长缴费至满15年,再申请办理退休手续享受养老待遇。
灵活就业人员到达法定退休年龄,缴费年限不满15年,可以延迟退休吗?
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到达法定退休年龄(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时,养老保险缴费累计不满15年,延迟退休分两种情况:
以2011年7月1日出台实施
《社会保险法》为分界点来区分:
第一种情况:在《社会保险法》实施后参保并缴费的,到达法定退休年龄缴费年限不满15年的,可以延长缴费至满15年,再申请办理退休手续享受养老待遇。
第二种情况:在《社会保险法》实施前就参保缴费了,《社会保险法》实施后到达法定退休年龄,延长缴费五年后仍不足十五年的,可以一次性缴费至满十五年,然后办理退休手续享受养老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