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统一安排,九届市委第四轮巡察进驻工作日前相继完成。9月28日至10月8日,市委4个巡察组先后进驻市委办公室、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协机关、市委政法委、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市招商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公积金中心等10个单位党组织开展常规巡察。
各巡察组进驻前,巡察组组长与被巡察党组织负责人进行了沟通,传达九届市委第四轮巡察动员部署会精神,通报巡察任务和工作安排。在各单位巡察进驻动员会上,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各巡察组组长分别就做好巡察工作提出具体要求,被巡察单位党组织负责人作了表态发言。
本轮巡察将按照“四个对照”监督标准,紧盯权力和责任,紧盯“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紧盯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紧盯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围绕“四个落实”进行监督检查,重点监督检查落实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省委、市委工作要求情况,督促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以实际行动做到“两个维护”;监督检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情况,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监督检查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情况,促进提升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力;监督检查落实巡视巡察、审计等监督发现问题整改情况,增强以巡促改、以巡促建、以巡促治实效。
据了解,本轮巡察从10月10日开始,2024年1月10日结束。巡察主要采取听取汇报、谈话了解、信访受理、调阅材料、延伸走访等方式进行。巡察期间各巡察组分别设立专门值班电话、邮政信箱和电子信箱。根据巡视工作条例规定,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被巡察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和下一级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对其他与巡察工作无直接关系的个人诉求、涉法涉诉等信访问题,将按照规定转交有关部门处理。为严明工作纪律,加强对巡察工作人员的监督,市委巡察办设立巡察工作监督电话,接受广大干部群众对本轮巡察工作人员的监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