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日,您的公积金账户将收到一笔钱——住房公积金存息。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住房公积金自存入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之日起按照国家规定的利率计息。目前,我国住房公积金按照中国人民银行一年期定期存款基准利率1.5%计息,结息后所得利息会成为缴存人账户本金的一部分。结息日为每年6月30日。
金昌公积金中心于6月30日顺利完成住房公积金年度结息工作。共为职工结算利息9903.52万元,所结利息已全部计入缴存职工个人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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