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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金昌市工伤保险待遇全部调整发放到位

2023/08/28 1.4w 阅读 176 点赞

2023年金昌市工伤保险待遇全部调整发放到位

  • 时间:2023-08-29 0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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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底,按照甘肃省人社厅、甘肃省财政厅通知要求,我市对工伤职工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和因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抚恤金相关待遇标准进行了调整,从2023年1月1日起执行。

伤残津贴调整后,一级伤残每人每月增加 109 元,二级伤残每人每月增加 105元,三级伤残每人每月增加 100 元,四级伤残每人每月增加 95元,五级伤残每人每月增加 90 元,六级伤残每人每月增加 81 元。按退出工作岗位前工作时间,一至四级伤残职工,退出工作岗位前工作时间不满 10年的,再增加20元;满10年不满 20年的,再增加30元;满20年不满 30年的,再增加40元;满30年及以上的,再增加 50元。五至六级伤残职工,退出工作岗位前工作时间不满10年的,再增加10元;满10年不满 20年的,再增加20元:满20年不满 30年的,再增加30元;满30年及以上的,再增加 40元。

生活护理费调整后,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的每人每月调整到3786元;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的每人每月调整到3029元;生活部分不能自理的每人每月调整到2272元。本次调整中各护理等级生活护理费高于以上数额的,不作调整。

供养亲属抚恤金调整后,配偶每人每月增加46元,其他亲属每人每月增加39元,孤寡老人或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基础上再增加6元。

我市工伤待遇调整后,伤残津贴月人均增加119.51元,增幅3.55%;生活护理费月人均增加190.47元,增幅7.58%;供养亲属抚恤金月人均增加41.64元,增幅3.14%。截至目前,全市242名领取伤残津贴人员、168名领取生活护理费人员和415名领取因工死亡供养亲属抚恤金人员的工伤保险待遇已全部调整发放到位。8月份共发放各项工伤保险待遇241.64万元,补发1-7月份各项工伤保险待遇53.43万元。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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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