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11620300438260106W/2024-27851
- 主题分类:公示公告
- 发文机关:金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发文日期:
- 标 题:关于向王苏萍亲属送达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理决定书的公告
- 发文字号:
- 时效:
- 主 题 词:
- 内容概述:王苏萍亲属: 经核实,王苏萍(620302193009070426)系金昌市社保中心领取供养亲属抚恤金人员,于2019年2月9日死亡。王苏萍亲属于2019年3月至2021年3月继续领取供养亲属抚恤金的行为属于违规领取工伤保险待遇。我局已作出《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理决定书》(金人社劳监处字〔2024〕26号)。
关于向王苏萍亲属送达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理决定书的公告
王苏萍亲属:
经核实,王苏萍(620302193009070426)系金昌市社保中心领取供养亲属抚恤金人员,于2019年2月9日死亡。王苏萍亲属于2019年3月至2021年3月继续领取供养亲属抚恤金的行为属于违规领取工伤保险待遇。我局已作出《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理决定书》(金人社劳监处字〔2024〕26号)。因无法与王苏萍亲属联系,现向王苏萍亲属公告送达《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理决定书》(金人社劳监处字〔2024〕26号)。请王苏萍亲属自本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我局领取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理决定书。逾期不来领取的,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决定,可在公告期满后60日内,向金昌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在公告期满后六个月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逾期本决定书即发生法律效力。
联系电话:(0935)8315610
联系地址:甘肃省金昌市金川区新华路70号
金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6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