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11620300438260106W/2024-27852
- 主题分类:公示公告
- 发文机关:金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发文日期:
- 标 题:关于向赵雄亲属送达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理决定书的公告
- 发文字号:
- 时效:
- 主 题 词:
- 内容概述:赵雄亲属: 经核实,赵雄(622424196806094454)系金昌市社保中心领取伤残津贴、工伤护理费人员,于2017年8月6日死亡。赵雄亲属于2017年9月至2022年9月继续领取伤残津贴、工伤护理费的行为属于违规领取工伤保险待遇。我局已作出《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理决定书》(金人社劳监处字〔2024〕27号)。
关于向赵雄亲属送达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理决定书的公告
赵雄亲属:
经核实,赵雄(622424196806094454)系金昌市社保中心领取伤残津贴、工伤护理费人员,于2017年8月6日死亡。赵雄亲属于2017年9月至2022年9月继续领取伤残津贴、工伤护理费的行为属于违规领取工伤保险待遇。我局已作出《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理决定书》(金人社劳监处字〔2024〕27号)。因无法与赵雄亲属联系,现向赵雄亲属公告送达《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理决定书》(金人社劳监处字〔2024〕27号)。请赵雄亲属自本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我局领取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理决定书。逾期不来领取的,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决定,可在公告期满后60日内,向金昌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在公告期满后六个月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逾期本决定书即发生法律效力。
联系电话:(0935)8315610
联系地址:甘肃省金昌市金川区新华路70号
金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6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