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二十大是一次高举旗帜、凝聚力量、团结奋进的大会,在党和国家发展进程中具有极其重大的历史意义。党的二十大报告专门强调‘加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完善公益诉讼制度’,为新时代检察工作发展提供了根本遵循,指明了正确方向。”近日,市人民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陶积联接受记者采访时说,全市检察机关坚持以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引,切实担负起党和人民赋予检察机关的更重责任,以高质量的法律监督工作服务保障金昌全面转型高质量发展。
今年以来,市人民检察院忠诚履行法律监督职能,坚定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助推金昌全面转型高质量发展。依法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批捕犯罪嫌疑人143人、起诉334人,同比分别下降13.82%、28.5%。着力促进优化营商法治环境,建立常态化检察官联系企业制度,配合有关部门追缴涉案资金1487万余元,在金川集团公司设立知识产权保护办公室。深化生态环境司法保护,与市林草局、市自然资源局、市财政局等行政机关共同建立生态环境损害赔偿金监督管理制度,建成金昌市生态环境修复教育基地。开展“国财国土”领域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公益诉讼检察建议督促收回国有财产,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1734万余元。
谈到下一步工作打算,陶积联表示,全市检察机关要进一步增强政治自觉,入脑入心学习领会党的二十大精神,牢牢把握全面依法治国、推进法治中国建设战略任务,始终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把“从政治上看”融入司法办案全过程,坚持“双赢多赢共赢”“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等检察新理念,紧紧围绕全市发展大局,抓好省第十四次党代会、市第九次党代会各项目标任务的落实,推动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更好履行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职责任务,努力把各项工作落实到服务大局、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具体实践中,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金昌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