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 “2026 金昌半程马拉松” 赛事安全有序举办,维护赛事现场及周边空域安全,防范各类违法违规飞行活动带来安全风险,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等法律法规,金昌市公安局决定在赛事举办期间对赛事相关空域实施临时管控。现就活动期间对“低慢小”航空器飞行管控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管控时段及管控空域
1、管控时段:2026年9月5日7时起至11时止,2026年9月6日6 时起至12时止。
2、管控空域:2026年9月5日7时起至11时止:(市人民文化广场——新华路——永昌北路——昆明路——龙首湖公园全范围)。
2026年9月6日6 时起至12 时止:(新华路和永昌路十字以北永昌路赛段、永昌路和昆明路十字以东至昆明路和南京路十字昆明路赛段、昆明路和南京路十字以南南京路赛段、南京路和延安路十字以东延安路赛段、南京路和长春路十字赛段、延安路和上海路十字以北上海路赛段全范围)。
二、管控对象
管控对象为各类“低慢小”航空器,具体包含:无人机、轻型和超轻型飞机、轻型直升机、三角翼、动力三角翼、滑翔机、热气球、飞艇、滑翔伞、动力滑翔伞、航空模型、航天模型、空飘气球、系留气球等。
三、飞行管理与合规报备审批要求
(一)全域临时禁飞管控时段内,除经法定流程审批报备的执行军事、警察、海关、应急管理飞行任务外,任何单位、个人不得在管控空域内起降、操控、升放本通告所列“低慢小”航空器,禁止开展放风筝、施放气球、私自航拍等一切升空作业活动。
(二)民用无人机飞行报备审批流程:
1.所有拟飞行航空器必须于9月4日12时前在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综合管理平台(UOM)提交飞行活动申请,完整填报飞行时段、航线高度、航空器参数、操控人员资质、安全应急方案等材料,经空军或民航审批取得飞行许可批复文件。
2.取得UOM平台合法飞行审批后,持审批回执、飞行计划、航空器登记材料、操控人员资质证明完成线下备案,经备案确认后方可按核定空域、时段、航线开展飞行。
3.获批飞行全程严格遵守管控要求,不得擅自变更飞行范围、高度、时间,现场留存UOM审批凭证与公安备案回执备查。
4.所有拟飞行航空器不接受现场申请,所有申请需提前报备。
四、管控措施
(一)管控时段和管控区域内,禁止一切单位、组织和个人利用上述“低慢小”航空器进行起降、飞行活动。请广大市民及飞行爱好者主动配合,自觉遵守本通告规定,不得擅自升空飞行。
(二)经批准用于赛事官方宣传航拍、警务保障、应急救援等飞行活动的航空器,不受本通告限制,但须提前向公安机关备案,并严格按照批准的飞行计划执行。
(三)管控期间,公安机关将联合相关部门开展空中巡查,并启用反制设备。对违规飞行行为,将依法采取驱离、迫降、扣押等处置措施。
五、法律责任
管控期间,公安机关将联合相关部门加强巡查,对违反本通告规定擅自飞行的,公安机关将依法采取拦截、迫降、扣押等紧急处置措施。对不遵守飞行器临时管制相关规定的当事人,公安机关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依法予以处罚;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造成人身、财产或其他损害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因应急救援、警务执勤等特殊任务确需飞行的,必须严格依照相关规定,提前向飞行管制部门和公安机关报批,经批准后须在指定时间、区域内飞行,且严禁在人群上方悬停逗留。
金昌市公安局
2026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