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日下午,金昌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召开。
市人大常委会主任王富民主持会议并讲话。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绍民、赵华、赵国祥、黄兴德参加。
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朱维昌,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俞文海,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张建明列席会议。
会议应到常委会组成人员29人,实到26人,符合法定人数。
会议审议《金昌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草案)》,通过市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代表变动情况和补选代表的代表资格审查报告,听取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关于金昌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筹备工作情况的报告,通过市九届人大三次会议主席团和秘书长名单等有关文件草案,审议《金昌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审议稿)》,通过市九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建议议程。会议还进行了有关人事任免事项。
会议指出,过去一年,市人大常委会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依法履职、担当作为,确保人大各项工作紧扣全市中心工作和发展大局,紧贴人民群众美好生活需要,常委会立法、监督、代表等工作和自身建设都取得了新的进展。
会议强调,要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二中全会和省委、市委全会精神,把助力中国式现代化作为最大的政治,把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作为首要任务,创造性地做好2024年立法、监督、代表等工作,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幸福美好新金昌作出人大贡献。
会议要求,金昌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即将召开,我们要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决贯彻落实市委对开好本次会议提出的各项要求,聚焦主题认真审议、营造良好会议氛围、做好服务保障工作,全力以赴完成各项预定任务,确保市九届人大三次会议顺利举行、圆满成功。
会后举行了新任命人员向宪法宣誓仪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