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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通知公告

甘肃省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第7批021号信访投诉问题办理情况

2025/08/22 9.7k 阅读 236 点赞

受理编号021:“来电反映:河西堡工业园区XX集团在山海公路以南不到1km处修灰坝,离山湾村太近,扬尘污染影响周边居民。晚间XX工业园区废气排放严重呛人,影响周边居民健康。”

(一)举报情况是否属实。

举报情况部分属实。

(二)调查核实处理情况。

1.经核查,信访件投诉的“灰坝”为甘肃XX有限公司XX分公司调峰煤电项目配套建设的周转灰场,位于金昌市金川区宁远堡镇大土槽山,距离山湾村最近居民居住点直线距离约2公里。经调阅相关资料,甘肃XX公司周转灰场项目立项、建设用地、环境影响评价等手续齐全,符合规划建设要求。现场核查时,甘肃XX公司周转灰场正处于施工前期准备阶段,现场停放装载机、挖掘机、渣土运输车等设备,入场临时道路进行了洒水作业,开挖的土方采取了绿网覆盖措施,现场未发现明显扬尘。由于甘肃XX公司周转灰场地处金川区宁远堡镇大土槽山内,施工区域地势开阔,在后期大面积土方作业时受风力作用影响容易产生扬尘。该举报内容部分属实。

2.现场检查过程中,甘肃XX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提供了《甘肃XX工业园区XX工业园环境质量现状委托检测报告》,报告出具日期为2025年6月27日。相关检测数据显示,大气污染物PM10、PM2.5、二氧化硫、氮氧化物、臭氧日均值排放浓度均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限值,非甲烷总烃小时值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限值。由于甘肃XX工业园区XX工业园为化工园区,近年来入驻园区的化工企业逐年增加且企业规模较大,企业废气污染物在达标排放的情况下,如遇静稳天气或不利气象条件,污染物大量聚集,不易扩散,容易造成园区及周边区域个别时段空气质量较差。另外,甘肃XX工业园区XX工业园部分企业在化工原料存储、设备检修过程中也存在部分无组织气体逸散的现象。该举报内容部分属实。

针对上述问题,将采取以下措施:一是督促甘肃XX公司严格按照环评及批复中的污染防治措施要求建设、运行周转灰场,建设期严格落实“六个百分百”抑尘措施和大风天气禁止土方作业要求,运行期严格采用“碾压洒水+精细化管理+灰体表面喷浆固化”方式降低扬尘。二是加强园区企业监管,通过“双随机”检查及日常检查等措施,督促各企业做好物料存储、转运等方面管理,加强环保设施设备日常检查,确保各设施设备稳定运行,各类污染物有效处理并达标排放,减少无组织气体逸散。三是督促企业进一步提升精细化管理水平,对生产工艺和环保设施的运行做到精细操控,将无组织废气作为重点管控对象,有效改善区域环境空气质量。

(三)办理结果及问责情况。

该信访件阶段性办结。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标签:通知公告

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