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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通知公告

甘肃省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第3批014号信访投诉问题办理情况

2025/08/20 4.4k 阅读 303 点赞

受理编号014:“来电反映:永昌县xx砂石场,无证采砂(地址:永昌县朱王堡镇长胡子河中段)。2024年10月向中央督导组举报后,由县水务局办理,划定了采砂范围。截至目前该企业依旧无证采砂且超出划定的采砂范围。举报人认为永昌县水务局不作为”。

(一)举报情况是否属实。

举报情况部分属实。

(二)调查核实处理情况。

经查,“永昌县xx砂石场”实为永昌县xx砂石料场。该砂石料场位于永昌县水源镇xx村xx社,主营业务为河道采砂、石料销售。一是投诉人反映“2024年10月向中央督导组举报”,实为2025年中央第十四巡视组交永昌县办理的第四批反映“永昌县水源镇北部的长胡子河生态破坏严重,长期存在无证河道采砂,乱采滥挖乱象”事宜。针对巡视举报问题永昌县水务局进行了调查,目前已对永昌县xx砂石料场立案查处。二是该砂石料场2023年9月7日取得《河道采砂许可证》,有效期限至2024年9月6日,到期后,县水务局按照规定将其注销,清河水管处于2024年9月10日向该砂石料场下发《关于进双砂石料场采砂许可证到期的通知》,要求该砂石料场拆除设备、清理河道。该砂石料场无视相关要求,2024年9月10日至2025年6月间多次无证采砂。县水务局于2025年6月25日向该砂石料场送达《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永水停〔2025〕15号),采取停水措施,2025年8月7日、8月8日两次送达《行政处罚案件立案通知书》(永水立〔2025〕13号),8月15日两次送达《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永水罚告〔2025〕13号),多措并举制止了该砂石料场违法采砂行为。三是经对砂石料场开采情况进行现场复核,不存在超范围采砂情况。

采取措施:一是根据《甘肃省河道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第二款,对永昌县xx砂石料场进行行政处罚。二是督促永昌县xx砂石料场对河道采砂区域进行恢复治理,拆除采砂设备。

(三)办理结果及问责情况。

此信访件阶段性办结。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标签:通知公告

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